iTunes Store於2003年4月28日首次推出。蘋果的想法很簡單 - 提供一個虛擬商店,用戶可以按需購買和下載數字音樂。 最初,該商店僅託管了200,000首曲目,只有Mac用戶能夠購買音樂並將音樂傳輸到iPod 。 PC用戶必須等到2003年10月才能發布Windows版本的iTunes。 今天,iTunes Store是美國最大的數字音樂銷售商,並已售出超過100億首歌曲。
iTune的早期日子
當蘋果公司首次推出iTunes數字音樂服務時,它已經與主要唱片公司簽署了協議。 環球音樂集團(UMG),EMI,華納,索尼和BMG等大牌都已經註冊,讓他們的音樂在iTunes Store上可用。 順便提一下,索尼和BMG合併後組成了索尼BMG(四大音樂品牌之一)。
需求很快就會發展起來,服務第一次上線18個小時也就不足為奇了,它已經銷售了大約275,000首歌曲。 媒體很快就鎖定了這一成功,並為蘋果提供了一個極好的促銷平台,使其取得了令人難以置信的成功。
全球推出
在蘋果早期,iTunes Store僅供美國用戶使用。 這在2004年發生了一系列歐洲發佈時發生了變化。 iTunes音樂商店在法國,德國,英國,比利時,意大利,奧地利,希臘,芬蘭,盧森堡,葡萄牙,西班牙和荷蘭推出。 加拿大消費者不得不等到2004年12月3日,這是在歐洲推出訪問iTunes Store之後。
多年來,全球各地的推出一直在全球推廣,使iTunes Store成為全球最廣泛的數字音樂服務。
DRM爭議
當然,iTunes歷史上最受關注的問題之一是數字版權管理或數字版權管理(DRM)。 蘋果公司開發了自己的DRM技術,稱為Fairplay,它只與iPod,iPhone和其他一些數字音樂播放器兼容。 對於許多消費者來說,DRM對購買媒體(包括視頻)的限制是爭論的焦點。 幸運的是,蘋果現在銷售大部分沒有DRM保護的歌曲,儘管在一些國家,iTunes音樂目錄中仍然存在受DRM保護的歌曲。
成就
多年來,蘋果已經慶祝了許多成就,例如:
- 第一年銷售7000萬首歌曲。
- 在2005年首次推出後的20天內銷售了100萬首音樂視頻。
- 2006年:下載10億首歌曲,獲得合法音樂下載市場份額(美國)的88%
- 2007年:iTunes Store成為全球最受歡迎的下載電影的目的地; 已售出200萬部電影。
- 2008年:Apple宣布已經下載了超過40億首歌曲,並且已經成為美國第二大數字音樂零售商
- 2010年:已下載超過100億首歌曲。
- 2011年:下載了150億個應用程序。
標誌性的地位
iTunes Store是一個標誌性的名稱,它將永遠被人們銘記為產生合法音樂下載行業的服務。 迄今為止最大的成就不是從其商店流出的媒體數量(儘管令人印象深刻),而是其使用硬件將消費者帶入其iTunes Store的巧妙方式。 隨著越來越多的在線音樂服務出現,其中許多提供(有時)更便宜的媒體下載,蘋果需要確保它跟上目前和未來的趨勢,以避開競爭並保持其主導地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