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是,允許的最大值是多少?
雖然在早期的電子郵件系統中使用了幾種電子郵件格式,但現在只使用一個版本 - 熟悉的username@example.com 。 當前的電子郵件語法遵循RFC 2821中包含的標準,並且它指定了字符限制。 一個電子郵件地址的最大長度是254個字符,儘管對此事有很多困惑。
電子郵件地址中的字符限制
每個電子郵件地址由兩部分組成。 本地部分(可能區分大小寫)位於和號(@符號)之前,而區域部分不區分大小寫。 在“user@example.com”中,電子郵件地址的本地部分是“用戶”,而域部分是“example.com”。
電子郵件地址的總長度最初在RFC 3696中規定為320個字符。 具體來說,它說:
- 電子郵件地址的本地部分 (您的用戶名)不得超過64個字符。
- 域名限制為255個字符。
- &符號作為一個字符。
如果你把這些加起來,你會達到320,但不是那麼快。 RFC 2821中有一個限制,它是目前使用的標準,它說:“反向路徑或前向路徑的最大總長度為256個字符,包括標點符號和元素分隔符。” 正向路徑包含一對尖括號,因此佔用這256個字符中的兩個,使您可以在254個電子郵件地址中使用的最大字符數。
因此,請將電子郵件地址的本地部分限制為64個或更少字符,並將總電子郵件地址限制為254個字符。 任何必須使用該電子郵件地址的人都可能會更喜歡將其縮短。
關於您的用戶名
雖然該標準指定電子郵件地址的本地部分區分大小寫,但例如,許多電子郵件客戶端認為Jill Smith的電子郵件地址的本地部分是相同的,無論用戶名是Jill.Smith , JillSmith還是許多供應商, jillsmith 。
當您選擇用戶名時,只要不是第一個或最後一個字符,就可以使用大寫和小寫字母A到Z和a到z,數字0到9,以及其他特殊字符,包括!#$ %&'* + - / = ^ _`{|}〜?。